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杭州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校现为双高计划高水平建设学校(B档)、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校下设友嘉智能制造学院、商贸旅游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智能控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等13个大类42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具体情况详见学校网站(***)。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岗位计划
2024年下半年我校拟招聘43人,按招聘先后顺序招满即止,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计划汇总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技能等条件。
5.除特别注明年龄外,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高层次人才全年招聘,无报名时间限制。
2.报名方式:登录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选中相应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学科和专业方向的认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浙江省公务用考试专业目录,并结合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应聘简历经用人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学校人事处进行复审后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考试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设专业能力测试、试讲面试等环节,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或岗位的适应能力,试讲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等,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2.高层次人才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考试考核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考核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聘用,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分期分批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我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年度用编计划和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符合政策的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七、其他
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放弃或因隐瞒事实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68号,邮编:310018
联系人:人事处 楼老师,联系电话:0571-5670029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学校官网:***
招聘服务平台:***
监督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56700017
附件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计划汇总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类别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学历学位及职称 | 招聘条件和说明 | 备注 |
1 | 职业教育研究 | 2 | 研究人员 | 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 (1)专业、学科要求:教育学类; | |
2 | 思政课教师 | 1 | 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 (1)专业、学科要求:哲学类、理论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史类、世界史类; | |
3 | 智能制造类专业教师 | 17 | 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 专业、学科要求: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载运工程运用工程类、车辆工程类专业、电子信息类、核科学与技术类、设计学类、交通运输工程类、力学类、光学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类 | |
4 | 大数据与信息类专业教师 | 7 | 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 专业、学科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软件工程类、网络空间安全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 |
5 | 经管类专业教师 | 4 | 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 专业、学科要求: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会计类、应用经济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新媒体)、工程管理、绿色建筑环境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节能工程与楼宇智能化 | |
6 | 服装类专业教师 | 2 | 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 专业、学科要求:纺织科学与工程类、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艺术学理论类 | |
7 | 时尚设计类专业教师 | 3 | 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 专业、学科要求:美术学类(艺术设计)、设计学类(设计学、设计艺术学、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及理论、信息艺术设计、设计)、舞蹈与音乐类 | |
8 | 园艺技术专业教师 | 1 | 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 专业、学科要求:风景园林学类、建筑学类、城乡规划学类 | |
9 | 大健康类专业教师 | 3 | 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 专业、学科要求:控制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监测与控制)、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生物学类(生物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技术、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安全与控制)、化学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 | |
10 | 护理与医学类专业教师 | 3 | 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 专业、学科要求:护理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康复治疗学)、体育学类(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学、运动康复、运动康复与健康、运动与健康管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
合计 | 43 |
注:
1.年龄要求:除特别指明外,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除特别注明“四级专业”外,本招聘计划表设置专业为学科大类,对学科和专业方向的认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浙江省公务用考试专业目录,并结合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